原文:
黄庭坚字鲁直,洪州分宁人。幼警悟,读书数过辄诵。舅李常过其家,取架上书问之,无不通,常惊,以为一日千里。举进士,调叶县尉。熙宁初,举四京学官,第文为优,教授北京国子监,留守文彦博才之,留再任。苏轼尝见其诗文,以为超逸绝尘,独立万物之表,世久无此作,由是声名始震。知太和县,以平易为治。时课颁盐策①,诸县争占多数,太和独否,吏不悦,而民安之。
哲宗立,召为校书郎、《神宗实录》检讨官。逾年,迁著作佐郎,加集贤校理。《实录》成,擢起居舍人。丁母艰。庭坚性笃孝,母病弥年,昼夜视颜色,衣不解带,及亡,庐墓下,哀毁得疾几殆。服除,为秘书丞,提点明道宫兼国史编修官。绍圣初,出知宣州,改鄂州。章惇、蔡卞与其党论《实录》多诬,俾前史官分居畿邑以待问,摘千余条示之,谓为无验证。既而院吏考阅,悉有据依,所余才三十二事。庭坚书“用铁龙爪治河,有同儿戏”。至是首问焉。对曰:“庭坚时官北都,尝亲见之,真儿戏耳。”凡有问,皆直辞以对,闻者壮之。贬涪州别驾、黔州安置,言者犹以处善地为骫②法。以亲嫌,遂移戎州,庭坚泊然,不以迁谪介意。蜀士慕从之游,讲学不倦,凡经指授,下笔皆可观。
徽宗即位,起监鄂州税,签书宁国军判官,知舒州,以吏部员外郎召,皆辞不行。丐郡,得知太平州,至之九日罢,主管玉隆观。庭坚在河北与赵挺之有微隙,挺之执政,转运判官陈举承风旨,上其所作《荆南承天院记》,指为幸灾,复除名,羁管宜州。三年,徙永州,未闻命而卒,年六十一。
庭坚学问文章,天成性得,陈师道谓其诗得法杜甫,学甫而不为者。善行、草书,楷法亦自成一家。与张耒、晁补之、秦观俱游苏轼门,天下称为四学士,而庭坚于文章尤长于诗,蜀、江西君子以庭坚配轼,故称“苏、黄”。轼为侍从时,举以自代,其词有“瑰伟之文,妙绝当世,孝友之行,追配古人”之语,其重之也如此。初,游灊③皖山谷寺、石牛洞,乐其林泉之胜,因自号山谷道人云。
(选自《宋史·黄庭坚传》)
译文:
黄庭坚字鲁直,洪州分宁人。幼年即机灵聪明,读书数遍就能背诵。他舅舅李常到他家,取架上的书考问他,他没有不知道的。李常很惊讶,认为他进步神速,一日千里。后来黄庭坚考中了进士,任叶县县尉。熙宁初年参加四京学官的考试。由于应试的文章等次为最优,担任了北京国子监教授,留守文彦博认为他才学过人。留他两次担任教职。苏轼有一次看到他的诗文,以为他的诗文超凡绝尘,屹然独立于千万诗文之中,世上好久已没有这样的佳作。由此他的名声开始震动四方。黄庭坚担任太和县知县,用平易之法治理该县。当时上级下发征收盐税的政策法令,其他县都争着占多数,太和县唯独不这样,县吏们不高兴,可是该县的老百姓都喜欢。
哲宗即位后,召黄庭坚为校书郎、《神宗实录》检讨官。过了一年,改任著作佐郎,加集贤校理衔。《实录》修成后,提拔为起居舍人。遭母丧。黄庭坚性情至孝,母亲病了一年,他日夜服侍察看母亲的脸色,衣不解带,等到(母亲)去世后,(黄庭坚)造房子在墓旁守孝,哀伤到生病几乎丧命。丧服解除后,任秘书丞,提点明道宫,兼国史编修官。绍圣初年,黄庭坚出任宣州知州,又改任鄂州知州。章惇、蔡卞与其党羽认为《实录》多诬陷不实之辞,让前修史官都分别居于京城附近各处以备盘问,摘录了千余条内容宣示他们,说这些没有验证。不久,经院吏考察审阅,却都有事实根据,所剩下的只有三十二件事。黄庭坚在《实录》中写有“用铁龙爪治河,有同儿戏”的话,于是首先盘问他。黄庭坚回答道:“庭坚当时在北都做官,曾亲眼看到这件事,当时的确如同儿戏。”凡是有所查问,他都照实回答,毫无顾忌,听到的人都称赞他胆气豪壮。黄庭坚因此被贬为涪州别驾、黔州安置,攻击他的人还认为他去的是好地方,诬他枉法。后来又因为亲属的嫌隙,于是改官至戍州,黄庭坚对此泰然处之,丝毫不把贬谪之事放在心上。四川的士子都仰幕他,乐意和他亲近。他向他们讲学不倦,凡经他指点的文章都有可观之处。
徽宗即位,起用黄庭坚为监鄂州税,签书宁国军判官,舒州知州,又征召他担任吏部员外郎的官职,他都不去赴任,请求为郡官,得以任命为太平州知州,上任九天就被罢免,主管玉隆观。黄庭坚在河北时与赵挺之有些不和,赵挺之掌权后,转运判官陈举秉承他的心意,呈上黄庭坚写的《荆南承天院记》,指斥他对国家的灾祸感到庆幸,黄庭坚再一次被除名,送到宣州管制。三年后,黄庭坚流放到永州,未听到宣布命令就死了,终年六十一岁。
黄庭坚的学问文章,是天性生成的,陈师道说他的诗得法于杜甫,学杜甫而又不模仿杜甫的诗。他擅长行书、草书,楷书也自成一家。与张耒、晁补之、秦观都游学于苏轼门下,被天下称为四学士。而黄庭坚在文章方面尤其擅长诗歌,四川和江西的君子士大夫都认为黄庭坚可比苏轼,所以称他们为“苏黄”。苏轼做侍从官时,曾举荐黄庭坚代替自己,推荐词中有“瑰伟之文,妙绝当世;孝友之行,追配古人”的话,他看重黄庭坚竟到了这种地步。起初,黄庭坚游灊皖的山谷诗、石牛洞,喜欢该地方林泉的景的优美,因而给自己取别号为山谷道人。